关于调整昆明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 全市重点场所、重点人员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防控措施,继续按《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》(昆应疫指通〔2022〕61号)规定执行,其余重点场所、重点行...